富临精工:关于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56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
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富临精工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富临精工”)等拟向关联方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绵阳野马动
力总成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野马汽车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接受四川富
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富临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运业子公司”)等劳务服务(租赁班车、电
动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富
临精工与野马汽车及其子公司、富临运业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1,527.21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建伟回避表决。根据《创业板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序 关联交易 预计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号 类别 额
向关联人 野马汽车及 原受同一控股股东控
1 销售产品 1,500
销售产品 其子公司 制企业
接受关联
富临运业子 原受同一控股股东控 接受劳务服务(租赁班
2 人提供的 100
公司 制企业 车、电动车)
劳务
合
—— —— —— —— 1,600
计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号 类别 金额
向关联人 野马汽车及
1 销售产品 6,400 1,462.76
销售产品 其子公司
接受关联
富临运业子 接受劳务服务(租赁班
2 人提供的 100 64.45
公司 车、电动车)
劳务
合
—— —— —— 6,500 1,527.21
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北京路625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明;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
营业范围:汽车制造与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
转让、咨询及技术服务;汽车项目投资;汽车租赁;汽车美容;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其他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
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野马汽车及其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2019
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转让野马汽车控股权。
2018年末,野马汽车未经审计总资产467,697.02万元、净资产69,456.04万
元、营业收入78,444.39万元、净利润-37,710.17万元。
2、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绵州大道北段98号;
法定代表人:董和玉;
注册资本:31,348.9036万元;
营业范围:汽车客、货运输,汽车租赁服务,石油制品销售,汽车一级、二
级维护,汽车、小汽车专项修理(限于分公司经营),保险兼业代理(货物运输
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汽车配件销
售,仓储服务,汽车美容,停车服务,货运信息服务,客运站经营,企业管理服
务,票务代理,人力资源服务,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富临运业原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富临运业及其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2018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
转让富临运业控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富临运业未经审计总资产267,832.32万元、净资产
121,898.57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72,01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884.29万元。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富临运业暂未披露2018年度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销售产品:减速器、电子水泵、挺柱、张紧器、VVT等产品;
数额:销售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2、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接受劳务:租赁班车\电动车;
数额:支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
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富临精工及子公司向野马汽车及其子公司销售产
品,累计销售含税额149.97万元;接受富临运业子公司劳务服务(租赁班车、电
动车)18.89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以及2019年预计的关联交易进行了
认真谨慎的审查,认为公司2019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
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