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26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符合公司
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形;未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四、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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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基本薪
酬水平及实际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预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
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主动回避了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七、关于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
分,程序合理、合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资
产价值信息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
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江、牟文、陈立宝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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