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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精工:关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19-060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科
技”)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向彭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8
号),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刘智敏、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
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升华科技100%股份,并向安治富、丛菱令、苏州厚扬启航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969,02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配套资金。
    2016年12月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升华科技100%股权过户至公
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工作;2016年12月29日新股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甲方)已与彭澎、彭澍、刘智敏、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升
华科技 4 名股东(乙方)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
下:
       (一) 业绩承诺
    乙方同意并承诺,升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限内(2016 年—2018 年)实现的
净利润不低于下表所列明的相应年度的净利润: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15,200      20,000          26,100
    (二)低于承诺业绩的补偿安排
    甲方应在利润承诺期限内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升华科技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若经审计,升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限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
净利润,甲方将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90 日内以下述方式补足上述承诺净利润与实际
净利润的差额:
    甲方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按照乙方各自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定向回
购乙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甲方股份并予以注销,乙方当年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
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当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应当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
积已补偿金额
    乙方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为:
    序号                    补偿责任承担方                  承担比例
    1                             彭澎                        50.00%
    2                             彭澍                        29.07%
    3                             刘智敏                       9.62%
    4                           升华投资                      11.31%
                          合计                                 100%
    如乙方应补偿股份时实际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不足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的,
乙方应按照各自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偿,乙方应当支付的现
金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实际补偿股份数)×本次
交易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果升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 6.13 亿元的,超出
部分按一定比例(超出小于 8000 万的部分奖励 30%,超出大于等于 8000 万的部
分奖励 45%)由甲方作为奖励支付给乙方指定的管理团队,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
本次交易作价的 20%。前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接受奖励的人员应自行按照相
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或者由支付人依法代扣代缴。
    上述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升华科技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数确定;
    (2)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各自认购的甲方股份的总量。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如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在计算“当期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时,应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乙方获得的股份
数包括在内。
    乙方保证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包括利润承诺期限)的财务数据、
凭证等财务资料以及向甲方提供的目标公司财务资料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减值测试和补偿
    本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期限届满后的 3 个月内,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结果
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减值情况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
定。
    若经审计,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
认购股份的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就前述差额部分
(以下简称“应补偿金额”)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
    前述资产减值差额应扣除在利润承诺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
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甲方将在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
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90 日内按照本款约定的方式对甲方进补
偿:
    甲方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补偿责任承担比例
定向回购乙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甲方股份并予以注销,乙方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
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乙方应补偿股份时实际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不足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的,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补偿责任承担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偿,乙方应
当支付的现金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当补偿股份数-实际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
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上述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各自认购的甲方股份的总量。
    (2)如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在计算“应当
补偿股份数量”时,应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乙方获得的股份数包
括在内。
       三、业绩完成情况

       (一)业绩实现情况
    2018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ZA13160号《关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升华科技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单位     承诺金额      实现金额        差异额       完成率
  2016 年度      升华科技       15,200.00    15,775.40        575.40       103.79%
  2017 年度      升华科技       20,000.00    13,330.05      -6,669.95       66.65%
  2018 年度      升华科技       26,100.00   -106,216.35   -132,316.35     -406.96%
   累计数           --          61,300.00    -77,110.90   -138,410.90     -125.79%

注:实现金额是指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升华科技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大于2016年承诺净利润,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
小于2017年承诺净利润,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小于2018年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
的净利润为-77,110.90万元,与累计承诺净利润61,300.00万元,相差-138,410.90
万元,升华科技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三年累计净利润均未完成承诺的经营目
标。
    (二)业绩未完成的原因
    1、因原主要客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爆发债务危机,升华科技从2018
年初至今暂停向其供货,本年度对其无销售收入。
    2、截止2018年末,升华科技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应收
款项余额合计120,751万元,升华科技基于沃特玛实际经营情况和谨慎性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对其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02,639万元。
    3、为化解暂停向沃特玛供货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但由于新
开发客户产品验证周期长,部分客户尚处于送样检测阶段,仅少部分客户实现了
小批供货,2018年度升华科技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312万元。
    四、后续补偿安排
    公司根据《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就业绩补偿事宜已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待仲裁裁定后,公司将
及时按仲裁裁定结果执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