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0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 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江、牟文、陈立宝 2020 年 8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