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修订主要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进行了修订,
删除了市值指标。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考虑公司股价及市值的波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
短期内无法有效反映公司经营业绩状况的风险,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决定对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内容
进行修订,取消了以市值作为业绩考核指标。《激励计划》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特别提示”及“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考核要求相关内容及其科学性、合理
性进行了如下修订:
修订前: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2020年不低于
20%;
2、2021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均数达到12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2021年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
2、2022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均数达到16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2022年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
2、2023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均数达到200亿元。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率较2020年不低于20%;
2、2021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
均数达到12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率较2021年不低于20%;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022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
均数达到16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 率较2022年不低于20%;
2、2023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
均数达到20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率较2020年不低于20%;
2、2021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
均数达到12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率较2021年不低于20%;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022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
均数达到16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 率较2022年不低于20%;
2、2023年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数平
均数达到20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含税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剔除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修订后: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2020年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2021年不低于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2022年不低于20%。
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
第一个归属期
2020年不低于20%。
首次授予的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1年不低于20%。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
第三个归属期
2022年不低于20%。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
第一个归属期
2020年不低于20%。
预留授予的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1年不低于20%。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亿元,且净利润增长率较
第三个归属期
2022年不低于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含税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剔除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对于“业绩
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亦做出相关修订,去除了有关市值作为业绩
考核指标的表述。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文件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同步修订,更新后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述修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业绩为基础,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
的价值和回报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