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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精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5-31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9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六个月(即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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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变更摘要
                        2021-03-18           -100,000.00             卖出
                        2021-03-19           -60,000.00              卖出
 阳宇    董事、总经理
                        2021-03-22           -151,215.00             卖出
                        2021-03-23           -330,000.00             卖出
                        2021-01-08          -1,100,000.00            卖出
 聂丹       董事
                        2021-01-11          -1,195,000.00            卖出
                        2021-01-11            50,000.00              买入
         副董事长、
李鹏程                  2021-01-12           -10,000.00              卖出
         董事会秘书
                        2021-01-13           -40,000.00              卖出
    注:李鹏程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受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1 名激励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变更摘要
                        2021-01-11            50,000.00              买入
         副董事长、
李鹏程                  2021-01-12           -10,000.00              卖出
         董事会秘书
                        2021-01-13           -40,000.00              卖出
    经公司核查及相关人员就其买卖公司股票出具的说明,上述人员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受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日期早于其入职
公司日期,其入职前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
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
实施的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
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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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
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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