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3-13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芯智热控业务开展对资
金的需求,有利于其业务进一步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借款利率不低于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
合利率,具有公允性;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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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 江
牟 文
陈立宝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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