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 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 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 号)同意,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577,89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2.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6.88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26,632,603.2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367,393.6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绵阳富临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248 号),确认募集资金 到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34,800.8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66.63 万元,共计 34,967.4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1820 号)。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地点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 目”中的“智能热管理系统”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将“智能热管理系统” 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 24,959 万元用于富临新能源实施的“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 正极材料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本 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上述议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 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三)募集资金计划及实际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计划及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月 31 日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新能源汽车 (1) 智 能 热 是 24,959.00 0 0 1 智能电控产 管理系统 业项目 (2) 智 能 悬 否 27,300.00 27,300.00 2,014.69 挂系统 (3) 电 驱 动 否 33,741.00 33,741.00 20,878.77 减速器系统 小计 86,000.00 61,041.00 22,893.46 年产 5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 2 否 27,200.00 27,200.00 27,200.00 极材料项目 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 3 否 0 24,959.00 24,977.13 材料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6,800.00 36,800.00 36,800.00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111,870.59 注:1、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815.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5,466.15 万元、利息收入 1,349.25 万元。 2、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4,977.13 万元(含使用 利息收入 18.13 万元)。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截至 2023 年 3 截至 2023 年 3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剩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月 31 日募集资 月 31 日自有资 月 31 日实际总 资金金额 余金额 使用进度 金使用金额 金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新能源汽车 智能电控产 27,300.00 2,014.69 0 2,014.69 25,285.31 7.38% 业项目—智 能悬挂系统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智能悬挂系统”项目前期已经过充 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基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以及对产品类型、产品设计要求的 不断变化,“智能悬挂系统”项目推进尚需一定时间。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未来战略规划,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用 于本次募投项目之“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 述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约占募集资金净额 147,336.74 万元的 13.57%,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融资 机制,根据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及时有 效解决项目不同发展阶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 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公司资金使用实际需求情况,经审慎研 究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 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根据本次变更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 权办理相关业务,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 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目前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