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
履行法律法规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
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
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题
号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2、《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对外报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26 日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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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题
号
7、《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
酬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1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
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2 年 6 月 13 日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2 年 6 月 28 日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4、《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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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题
号
5、《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四川
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4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2 年 8 月 29 日
的议案》
3、《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
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签订投资合同书暨新
建年产 15 万吨新型高压实磷酸
铁锂及配套主材一体化项目的
5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7 日
议案》
3、《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宜丰县
人民政府、江西江特矿业发展
有限公司签署<招商项目合同
书>的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
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6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7 日
2、《关于制订公司<科技创新
“一五”(2022—2026 年)规
划>的议案》
1、《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7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13 日
2、《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公告》
以上会议决议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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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相
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专门
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
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
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进行
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
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
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额度均在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内,交易公平合
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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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战略管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公司监事会通过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
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继续重点开展下列工作:
(一)继续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
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股东
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合规,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开展财务报告审核检查,对公司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
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会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法务部、审计委员会,参与重大事项
审议,严密关注跟踪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防范风险,及时提
出合理建议。
(五)加强控股子公司内控管理
建立、完善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内部控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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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有效执行。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
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思路
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特此报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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