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东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2019-01-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东方”、“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洪晓辉于2018年12月24日-25日对金石东方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了现场培训。
本次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关于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18年12月24日-25日
2、参加培训人员:金石东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相关
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人员
3、培训方式:现场授课并编制了培训讲义
4、培训主题: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内容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海通证券主要培训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体系、信息披露注意事项、信息披露法律责
任、信息披露责任人及职能部门;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募集资金的禁止用途、募
集资金的监管。
在培训过程中,海通证券讲解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进行了沟
通、交流,就参训人员关心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后,海通证
券向金石东方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现场培训对象
及其他因故未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以供自学。
1
三、现场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金石东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相关人员
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人员加强了关于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募
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进一步理
解其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现场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中华 洪晓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