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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中泰

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对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

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

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95,964,093.9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47,674,968.74
应收账款                           351,710,874.82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14,021,716.7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021,716.78

固定资产                      76,496,963.88
                                                固定资产              76,496,963.88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1,628,710.00
                                                在建工程               1,628,710.00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18,779,955.5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2,840,126.11
应付账款                     114,060,170.55

应付利息                           177,729.44

应付股利                           181,260.00 其他应付款                892,496.33

其他应付款                         533,506.89

                                                管理费用              32,806,525.30
管理费用                      48,463,879.64
                                                研发费用              15,657,354.34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

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

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

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

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主要影响各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和列示,对公司经营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财政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