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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99号文核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股份”)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3月
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5〕
5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989.87万元,具体详见《中
泰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中泰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
989号)。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国际市场油价已发生剧烈波动,国内天然气市场需
求状况亦随之起落,单纯的液化天然气撬装设备制造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变化,为合理
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终止“液化天然气成套装置撬装产业化
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同时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标的资产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
同意使用“冷箱及板翅式换热器产能提升与优化项目”结余资金及“液化天然气成套装
置撬装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购买山东中邑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
部分现金对价。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在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前,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
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
所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
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中
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13,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中泰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泰股份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
中泰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现金管理在
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

       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