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15,92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45%;本次 上市流通股份共15,693,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0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3月29日。 一、股本概况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 股本6000万股,2015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 299 号文),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2015 年3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113号)许可,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2015年8月25日,中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2015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向67 名激励对象授予1,60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为由80,000,000股增加至81,600,000股。 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8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1,600,000股增加至244,800,000股。 2017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提请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17年8月2日,中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 整的议案》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2017年8月2日为 授予日,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90,00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注销限制性股 份18,000股。2017年8月29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事宜,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4,800,000股变 更为249,190,000股;2017年11月17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90,000 股变更为249,172,000股。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 计注销25,000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7月6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249,172,000股变更为249,147,000股。 2018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 年7月17日为授予日,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5,000股。2018年9月 2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事宜。本次限制性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由249,147,000股增加至 249,532,000股。 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注销29,000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3月8日,公司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532,000股变更为249,503,000 股。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249,503,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02,814,295股,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146,688,705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15,929,41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6.3845%;本次上市流通股份共15,693,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有3名,分别是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泰钢业集团”)、章有虎、劳国红。章有虎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1、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泰钢业集团保 证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中泰钢业集团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中泰钢业集团将遵守并执 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项下股份锁定期安排, 该等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中泰钢业集团可以依法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中泰钢业 集团承诺,其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上 市前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副董事长、总经理章有虎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保证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3)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人将遵守并执行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项下股份锁定期安排,该等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可以依法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本人在股份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 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劳国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于 公司工作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 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15,92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45%;本次上市 流通股份共15,693,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00%。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3人。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上 市流通 所持首发前限 本次解除 序 本次上市流 股数占 股东全称 售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备注 号 通股数(股) 公司总 (股) (股) 股本比 例(%) 浙江中泰钢业 1 117,952,942 13,105,883 13,105,883 5.2528 注1 集团有限公司 2 章有虎 22,235,294 2,470,588 2,470,588 0.9902 注2 3 劳国红 352,942 352,942 117,323 0.0470 注3 合计 140,541,178 15,929,413 15,693,794 6.2900 注1: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131,058,825股,其中13,105,883股于2018年3月上市流通。根据其承诺每年减持的 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31,058,825股的10%即 13,105,883股,因此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13,105,883股。 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当前累计质押股份数为83,105,882股,其中无限 售流通股13,105,882股于2018年9月12日已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发 行可交债;限售股70,000,000股于2018年12月28日已质押给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用于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之一杭州金晟硕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合伙人提供担保。其本次首发前限售股流通上市股份不 涉及质押股份。 注2:章有虎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总数 24,705,882股,其中于2018年3月解除限售2,470,588股。根据其承诺每年减持的公 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4,705,882股的10%即 2,470,588股,因此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2,470,588股。 注 3:劳国红为公司股东,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其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 470,589 股,于 2018 年 3 月解除限售 117,647 股,本次申请解除其 剩余首发前限售股 352,942 股,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其 2018 年末持有股份 数 469,292 股的 25%即 117,323 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46,688,705 58.7924 -15,693,794 130,994,911 52.5023 高管锁定股 3,164,527 1.2683 235,619 3,400,146 1.362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83,000 1.1956 - 2,983,000 1.1956 首发前限售股 140,541,178 56.3285 -15,929,413 124,611,765 49.944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2,814,295 41.2076 15,693,794 118,508,089 47.4977 三、总股本 249,503,000 100.0000 - 249,503,000 100.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