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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同意提名章有春先生、章有虎先生、卞传瑞先生、钟晓龙先生、陈环琴
女士、俞富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同意提名陈光明先生、田园园女士,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
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箱及板翅式换热器产能提升与优化项目”已完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原则,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冷箱及板翅式换热器产能提升与优化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考虑利
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金额为准)。


    三、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
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对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进行了事后确认,独
立董事认可公司事后的处理措施。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光明:_______________


黄加宁:_______________


田园园:_______________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