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股东章有虎、王晋、钟晓龙、张国兴、俞富灿、俞晓良、雷昊、周娟萍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7,944,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879%)。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 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 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20年9月24日,公司股东章有虎、王晋、钟晓龙、张国兴、俞富灿、未 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 公司监事俞晓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因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7%,占承诺减持股份 数的61.4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娟萍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因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90,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5%,占承诺 减持股份数的100%。 4、公司监事雷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因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占承诺减持股份数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占计 减持股数占公 减持均价(元/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股) 划的比例 司总股本比例 股) 俞晓良 2020/9/9 集中竞价 47,885 61.48% 0.0127% 16.93 周娟萍 2020/9/9 集中竞价 190,846 100% 0.0505% 16.85 雷昊 2020/9/18 集中竞价 700 100% 0.0002% 16.0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705,882 6.53% 24,705,882 6.53% 章有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76,471 1.63% 6,176,471 1.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29,411 4.90% 18,529,411 4.90% 合计持有股份 809,271 0.21% 809,271 0.21% 王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9,271 0.21% 809,271 0.21% 合计持有股份 501,175 0.13% 501,175 0.13% 钟晓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294 0.03% 125,294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881 0.10% 375,881 0.10% 合计持有股份 586,311 0.16% 586,311 0.16% 张国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6,311 0.16% 586,311 0.16% 合计持有股份 311,541 0.08% 263,656 0.07% 俞晓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885 0.02% 30,00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3,656 0.06% 233,656 0.06% 合计持有股份 260,731 0.07% 260,731 0.07% 俞富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183 0.02% 65,183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548 0.05% 195,548 0.05% 合计持有股份 763,382 0.20% 572,536 0.15% 周娟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846 0.05%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2,536 0.15% 572,536 0.15% 合计持有股份 700 0.0002% 0 0.00% 雷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 0.0002%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注1:王晋、张国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7月17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已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其所持有股份在其不担 任董事职务后六个月内全部锁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