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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1 年 7 月 1 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 4 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
 尔夫路 228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378,190,300 股,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
16 人,代表股份 146,722,1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95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146,053,3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619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 人,
代表股份 668,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6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共 9 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13,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6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45,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9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68,8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6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45,782,78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71%;
545,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29%;0股弃权(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6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46.1728%;545,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53.827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钟晓龙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46,176,4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81%;
545,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19%;0股弃权(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68,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46.1728%;545,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53.827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46,680,7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18%;
41,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2%;0股弃权(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972,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5.9164%;4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4.0836%;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46,694,85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4%;
27,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6%;0股弃权(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986,5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7.3072%;27,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2.6928%;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对有效表决票数的要求,均获
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深海、丁一

    3.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