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2018-12-08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8-123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寄送《仲裁
申请书》,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嘉祥共创(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
付股权转让款 3970 万元、违约金 1000 万元以及支付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
2018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出具的
《SHS20180337 号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沪)字
第 021526 号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发出的
《SHS20180337 号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开庭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沪)字
第 025302 号)和《SHS20180337 号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组庭通知》((2018)中
国贸仲京(沪)字第 025296 号),仲裁庭商本会仲裁院决定 2019 年 1 月 8 日(星
期二)上午 9:30 于上海分会开庭室开庭审理本案。
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嘉祥共创(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姚铭锋、福建美
康泰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被申请人”)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向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发出《暂缓开庭审理的申请函》,申请人知
晓后认为三被申请人暂缓开庭审理的事由并不存在,三被申请人的要求不能成
立,并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寄送了《关
于<暂缓开庭审理的申请函>的回复函》,要求尽早安排开庭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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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未有裁决结果。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SHS20180337 号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开庭通知》;
2、《SHS20180337 号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组庭通知》;
3、《暂缓开庭受理的申请函》;
4、《美康生物:关于《暂缓开庭审理的申请函》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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