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3-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美康生物《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美康生物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审
阅了美康生物内部控制制度,与美康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
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美康生物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
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美康生物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美康生物的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
司宁波美康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美康盛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美康
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宁波美康保生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SD Medical
System.Jnc、新疆伯晶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江西省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
生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涌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美康基因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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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宁波美康盛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华市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重
庆和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内蒙古盛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永城美康盛德医学检
验所有限公司、郑州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南昌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
室有限公司、宁波美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京都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京都弘益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京都生命科学株式会社、浙江美
康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上饶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上饶市新安略科技
有限公司、武汉美康盛德科技有限公司、伯明翰美康生物有限公司、杭州美康盛
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赣州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抚州美康盛德
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衡阳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内蒙古美康生物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美康生物(香港)有限公司、新余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
有限公司、深圳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宁波康健基因检测有限公司、宁波康
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美康生物科技(陕西)有限公司、美康盛达生物科技
泰州有限公司、浙江广盛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聊城美康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江西广盛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聊城美
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美康生物科技(舟山)有限公司、宁波美康盈
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曼贝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维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美康盛医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美康盛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美康盛德(广西)投资有限公司、诸暨美
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医疗服务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等;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子公司管理、重要投资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货币资
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筹资、固定资产、成本与费用、人力资源、
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对外担保决策、
重大合同签署、销售发货、采购资金支付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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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
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
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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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
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
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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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
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美康生物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如实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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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月 日
潘剑云
2019 年 月 日
李 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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