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1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美康生物 股票代码 30043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熊慧萍 邬晓晗 电话 0574-88178818 0574-88178818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 1228 号 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 1228 号 电子信箱 mksw@nbmedicalsystem.com mksw@nbmedicalsyste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90,694,224.08 1,121,351,203.77 1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6,545,065.60 133,046,035.43 1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24,677,090.28 130,817,556.50 -4.69% 1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6,080,457.14 152,218,144.96 -63.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26 0.3665 4.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26 0.3665 4.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7% 6.68% -0.6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618,460,536.33 3,593,187,118.77 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55,907,836.63 2,347,016,911.96 4.6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通股股东总 35,855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的股东总数(如有) 数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邹炳德 境内自然人 33.43% 128,047,626 96,035,719 质押 19,000,000 宁波美康盛 德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4% 39,988,209 0 有限公司 邹继华 境内自然人 3.11% 11,908,700 8,931,525 深圳市瀚泰 源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5% 2,492,399 0 有限公司 马明明 境内自然人 0.34% 1,302,200 0 徐铖荣 境内自然人 0.32% 1,220,000 0 裘柯 境内自然人 0.31% 1,173,600 0 牟一琼 境内自然人 0.26% 991,480 0 金吕长 境内自然人 0.23% 892,700 0 项慧芬 境内自然人 0.22% 830,532 0 邹炳德先生是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邹继华先生是邹炳德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生的胞弟;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2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调整杭州倚天股权交易对价事项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姚丹华、高俊顺、许志良、陈敬、杭州昆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倚天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倚天”)共同签署了《关于〈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各方对关于杭州倚天原股东收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存货变 现等做了约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141、公告编号 2019-139、公告编号 2020-007)。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协议约定的事项中,杭州倚天已收回应收款项 31,746.22 万元,其中应收账 款已收回 28,777.41 万元(占《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应收回应收账款的 97.32%),其他应收款已收回 2,968.80 万元;存货账面余 额 20.25 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76.65 万元。鉴于姚丹华等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杭州倚天相关款项如期收回,也未履行 补足及收购义务,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侵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挽回或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中“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 全资孙公司宁波德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胜生物”)与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罗氏”) 共同签订了《经销协议》,德胜生物向罗氏采购相关产品。以期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并全力支持德 胜生物的业务顺利开展,拟由全资子公司宁波美康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上述《经销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 及债务,与罗氏签署《担保合同》,为德胜生物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五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49)。 (三)盛德医检所行政处罚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7 月 12 日,宁波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医检所”)收到国家税 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甬税稽一罚[2022]16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甬 税稽一税通[2022]10096 号):2017 年 6 月至 8 月,盛德医检所向金华市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 18 份,价税合计总额 15,793,613.68 元,上述开具的发票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盛德医检所上述虚开发票的行为处罚 100,000 元。盛德医检 所已按期缴纳上述罚款。该处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及社 会公共利益。 (四)公司与赛默飞战略合作进展 3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9 月,公司与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赛默飞”)签订了《许可与供应协议》,赛默飞及其关联公 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美康盛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德”)提供产品,并授权公司进一步开 发质谱相关产品并将其整合到医疗器械中,共同推进质谱相关产品在国内的研发、注册、生产和销售。2021 年 3 月,公 司与赛默飞再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更深度的战略合作,共同推动临床质谱仪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的本地化生产,从 而加速临床质谱技术在国内的应用普及。截至本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苏州盛德取得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S-S900)、 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MS-S800、MS-S820)的质谱仪器注册证,全资子公司美康盛德生物科技(湖 南)有限公司取得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S-S900、Vanguish MD/TSQ Quantis MD Series、Vanquish MD/TSQ Alt is MD Series)的质谱仪器注册证,丰富和完善了公司产品线的种类,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维生素、药物浓度、激素、氨基酸等临 床质谱检测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0、公告编号 2019-134、公告编号 2020-005、公告编号 2020-051、公告编号 2022-043)。 (五)关于博威生物及生物医药大健康基金合作事项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上海博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生物”)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少雄先生签署 了《合作备忘录》,旨在充分利用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的优势以及博威生物在 CRO/CDMO 领域的研发技术能力,进入 CRO/CDMO 领域并在体外诊断行业上游原材料研发、生产等相关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宁波启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夏资本”)共同签署了《生物医药大健 康基金合作意向书》,公司拟与启夏资本等共同发起设立生物医药大健康基金,投资方向以生物医药医疗大健康产业为 主,重点专注于生物药 CDMO 产业以及其上下游投资/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4)。 自上述《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双方积极推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完成对博威生 物的尽职调查工作。公司根据尽职调查及评估的汇集信息,与王少雄先生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协商, 但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合作谈判进度未及预期,目前谈判尚未完成。基于上述情况,生物医药大健康基金尚未设立 且公司尚未实际出资,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