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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会议
材料及具体议案内容,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3409%,为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
保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
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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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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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田云鹏                                   李成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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