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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美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
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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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田云鹏 :




李成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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