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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风险)2021-04-28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
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薪酬
激励、战略发展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期内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均为亲自出席表
决,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
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0 年度任期
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
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一)   2020 年 8 月 4 日,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二)   2020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
                                    1
表独立意见;
    (三)   2020 年 9 月 4 日,对公司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独
立意见;
    (四)   2020 年 9 月 8 日,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拟购买运达电气重组事项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发表独立意见;
    (五)   2020 年 11 月 27 日,对收购控股子公司运达华开少数股权暨关联交
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六)   2020 年 12 月 1 日,对收购控股子公司运达华开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
    (七)   2020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
    (八)   2020 年 12 月 22 日,对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九)   2020 年 12 月 24 日,对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十)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
起到该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
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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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学习最新法规,更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韩风险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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