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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1-11-1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西
藏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立霖”)及何劲松等 27 名自然人(与
西藏立霖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运达电气”或“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
“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
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
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
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经核查,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如下: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39,030.48 万元的价格收购上海宝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得基金”)及何鸿度(以下合称“转让方”)
持有的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货安”)100%股权并
同意公司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与转让方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
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成都货安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39,030.48 万元,故经协商一致,公司受让转让方所持
成都货安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9,030.48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鉴于宝得基
金与本次交易对方西藏立霖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应以该次交易与本次
交易的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公司收购成都货安的交易与本次交易涉及的财
务数据和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重大资产重组计
         运达电气    成都货安                             算依据(累计资
                                 成都货安    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 2020 年财      占比
项目     2020 年财   2020 年财                            产总额与净额按
                                 交易对价        价                              务数据            (%)
          务数据       务数据                             与交易对价孰高
                                                              取值)
资产总
         18,888.11   19,518.60                              98,033.50          198,041.99          49.50
  额
营业收
         12,892.43   10,599.87   39,030.48    59,003.02         -              69,389.37           33.86
  入
资产净
         11,678.25   9,902.31                               98,033.50          138,135.22          70.97
  额

                根据上表,公司收购成都货安的交易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累计金额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超过 50%
         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因此,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公司收购成都货安的交易之外,公司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情
         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