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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藏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
立霖”)及何劲松等 27 名自然人(何劲松等 27 名自然人以下简称“自然人交易
对方”,与西藏立霖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
议及信息披露等工作,主要如下:
    1、2021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成都运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1-100)、《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等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对本次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于自查期
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自公司发布《成都运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前六个月(即2021
年5月10日)至该报告书披露日(即2021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独立财务
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专项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关
于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21〕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涉及问
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公司管理部。公司收悉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
研究。由于问询函所涉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中介机构亦需履行其内
部审核程序,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延期至2021
年12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7日及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
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及《成都运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9)。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本次交易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如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施完成(指标的资产交割),
则任一方有权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
除。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交易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交割,公司与自然人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后就交割期限无法达成一
致意见。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经审
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终止本次交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中关联董事何鸿云及朱金陵
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就本次交易终止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本次自查期间
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
重组事项之日止(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
交易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及其他有关知情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
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公司已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
目前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关
于本次交易终止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以及相关中
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六、终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生效
条件均未成就;同时,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事宜如未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因此,终止本次
交易不会产生相关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终止推进本次交易,是公司经审慎研究
的结果,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在未
来的经营中,公司将会继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七、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承诺在披露终止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交易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
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