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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2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藏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何劲松等 27
名自然人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期准备阶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全力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如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
能实施完成(指标的资产交割),则任一方有权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
次交易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交割。鉴于公司与本次交易的自然人
交易对方就交割期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
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终止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斌                     韩风险                    穆林娟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