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韩风险)2022-04-2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
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期内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均为亲自出席表
决,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
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 年度任期
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
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一) 2021 年 1 月 4 日,对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发表独立意见;
(二) 2021 年 2 月 18 日,对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发表独立意见;
(三) 2021 年 3 月 29 日,对收购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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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21 年 4 月 2 日,对收购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五) 2021 年 4 月 15 日,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
(六) 2021 年 4 月 26 日,对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七) 2021 年 5 月 24 日,对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
(八) 2021 年 6 月 18 日,对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
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九) 2021 年 6 月 23 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
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十) 2021 年 8 月 20 日,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 2021 年 8 月 26 日,对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 2021 年 10 月 29 日,对公司收购运达电气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方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十三) 2021 年 11 月 9 日,对公司收购运达电气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
案、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十四) 2021 年 11 月 17 日,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
整回购股份用途、调整 2019、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发表独立意见;
(十五) 2021 年 12 月 17 日,对终止运达电气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
(十六) 2021 年 12 月 21 日,对终止运达电气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发表
独立意见;
(十七) 2021 年 12 月 27 日,对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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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按照公司
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
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该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1 年度任期内,本人
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学习最新法规,更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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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韩风险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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