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经独立审查,认为《关 于提名吉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斌 韩风险 穆林娟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