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经独立审查,认为: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及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地履行审计职责,且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的稳定和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斌 韩风险 吉利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