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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鲍斯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新龙)2019-04-13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018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
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事项意见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2018 年
 1                 会第十四次                                              同意
         3月2日                 见
                     会议



                                          1
                           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同意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   同意

                           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第三届董事
    2018 年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             会第十五次
    4月2日
                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同意
                           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黄惠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同意
                           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同意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借款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   4 月 19   会第十六次                                              同意
    日        会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   《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4 月 27   会第十七次
4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同意
    日        会议
                           案》及与此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
5   6 月 21   会第十八次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会议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6                                                                     同意
    8月9日    会第十九次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
                 会议         关于更换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审计机构的独立

                              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
 7     8 月 27   会第二十次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

                              司收购宁波亚仕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控股

                              权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8     9 月 27   会第二十一                                              同意
       日        次会议       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18 年
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
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
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定期听取公
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
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
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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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关
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完
整、及时地完成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做一名称职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人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19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董新龙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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