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关于威克斯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克斯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完成收购宁
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克斯公司”)51%股权,收购时威克斯公司
原股东对业绩作出承诺,现将威克斯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收购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股权并向该公司增资的议案》。2017 年 8 月
15 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溪口)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甬
奉)内资登记字[2017]第溪 445 号,核准威克斯公司股东、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
人的变更。威克斯公司股东由孙国校、王志潮、王秀光、夏建培、孙宁咛变更为
本公司、孙国校、王志潮、王秀光、夏建培、孙宁咛,注册资本由 600.00 万增
加至 854.10 万元,法定代表人由王志潮变更为王秀光。
二、承诺业绩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威克斯公司原股东孙国校、王志潮、王秀光、夏建培和孙宁咛
签署的《关于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并增资的协议》,孙国校、王志
潮、王秀光、夏建培和孙宁咛承诺威克斯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200.00
万元、1,600.00 万元、2,100.00 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执行。如果威
克斯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的净利润的,则孙国校、王志潮、王秀
光、夏建培和孙宁咛需按照约定对本公司进行足额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2017 年度威克斯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01560004 号, 威克斯公
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承诺利润数 1,200.0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2.17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1.74
2017 年度威克斯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
业绩承诺。
(二)2018 年度威克斯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1201 号, 威克斯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承诺利润数 1,600.0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4.67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9.49
2018 年度威克斯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
业绩承诺。
(三)2019 年度威克斯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1870 号, 威克斯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承诺利润数 2,100.0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7.53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9.32
2019 年度威克斯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
到其当年度的业绩承诺,但其三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超过了其承诺的净利润,不涉及业绩补偿。
四、业绩承诺期届满,威克斯资产减值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利润承诺期间届满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
告》中汇会鉴[2020]1873 号,2019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扣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
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数后为 5,558.80 万元,本次交易的价格为 4,000.00 万元,
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资产减值的补偿。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