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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鲍斯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20年上半年跟踪报告2020-08-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20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简称:鲍斯股份
公司

项目主办人姓名:陈金林                  联系电话:021-23219620

项目主办人姓名:李广庆                  联系电话:021-2321954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持续督导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在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前审阅公司文
                                         件内容。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公司建立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控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制评价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拟于 2020 年下半年现场检查。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2 次。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告;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
                                         上市持续督导 2019 年跟踪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
执行
3. “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不适用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良好                       --


                                     2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资产重组时程爱娣;厉建华;朱朋儿;朱青玲;
                                           是             不适用
朱世范所作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资产重组时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作关于股
                                           是             不适用
份限售承诺
资产重组时程爱娣;厉建华;朱朋儿;朱青玲;
朱世范所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是               不适用
用方面的承诺
资产重组时陈金岳;陈军;陈立坤;董新龙;                  截止报告期末,
黄炳艺;徐衍修;柯亚仕;楼俊杰;周齐良所                  上述承诺人均遵
作关于重组的其他承诺                                      守上述承诺,未发
                                                          现违反上述承诺
                                               是
                                                          情况。截止报告期
                                                          末,黄炳艺、陈军
                                                          已离职,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资产重组时柯亚仕所作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苏州法诺维卡机电有限公司所作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限售承诺
资产重组时深圳市太和东方自动化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所作关于     是         不适用
股份限售承诺
资产重组时常州市鑫思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柯亚仕;上海诺千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法诺维卡机电有限公司;苏州瑞海盛投资
                                               是         不适用
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卡日曲投资有限公司;于
红所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面的承诺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独立
财务顾问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不适用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20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签名:

                         陈金林              李广庆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