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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鲍斯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0-030)。董事陈立坤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承诺减持数量不超过 2,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
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陈立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的告知函》,获悉陈立坤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
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立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合计 1,111,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691%。

   股东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均价      (股)         (%)
  陈立坤   竞价交易   2020 年 7 月 13 日   12.82      411,500     0.0626%
  陈立坤    竞价交易    2020 年 7 月 7 日    13.10      200,000        0.0304%

  陈立坤    竞价交易    2019 年 7 月 6 日    13.05      250,000        0.0380%

  陈立坤    竞价交易    2019 年 7 月 3 日    12.97      250,000        0.0380%

                       合   计                         1,111,500       0.169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720,000   1.4790%   8,608,500    1.3099%

  陈立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0,000   0.3698%   1,318,500    0.2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90,000   1.1093%   7,290,000    1.1093%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因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业绩承诺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661,417,502 股减少至 657,189,708 股,上述比

例均以最新的股本数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陈立坤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陈立坤先生在任
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股票的情形;

    3、陈立坤先生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
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4、公司董事陈立坤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岳之子,与公司控股股东怡
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陈立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陈立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