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3:00 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 道尚桥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 月 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5 日 9:15-15:00。 公司总股本 657,189,708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24 人,所持股份 360,126,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9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 人,所持股份 336,265,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672%;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所持股份 23,860,74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30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金岳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公司 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 吴晓霞、张骏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逐项表决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6,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6,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6,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6,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60,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5,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59,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5,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59,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1.07 授权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5,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59,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125,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59,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吴晓霞、张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