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2020年现场检查工作报告2021-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简称:鲍斯股份(以下简称“公
公司 司”)
项目主办人姓名:陈金林 联系电话:021-2321 9547
项目主办人姓名:李广庆 联系电话:021-2321 96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金林、李广庆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12.28-2020.12.29;2021.4.7-2021.4.9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
议记录、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司治理文件;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3)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地、办公场所及内部部门机构设置,了解公司人员
独立性;
(4)网络搜索相关信息。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
(1)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内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制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
(2)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内部审计制度、历次内部审计
报告;
(3)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收发文记录、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董监高
持股变动资料等;
(2)抽查信息披露审批记录、用印记录、公告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资料;
(3)网络搜索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4)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
(5)对公司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2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文件;
(2)网络搜索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新闻报道;
(3)获取公司出具的关联方清单及相关声明;
(4)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5)实地走访控股及参股公司;
(6)获取审计机构、银行、工商部门相关外部资料。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
(2)获取审计机构、银行、政府部门等相关外部资料;
(3)抽查募集资金申请单及相关凭证;
(4)实地走访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查看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5)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说明。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3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相关文件资料;
(2)获取审计机构外部资料;
(3)抽查收入、往来款项等主要科目记录;
(4)对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进行核查;
(5)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说明。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文件;
(2)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3)网络搜索相关媒体报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4
无。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签名:
陈金林 李广庆
独立财务顾问(公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