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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鲍斯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

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

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2021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1 年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 7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江苏工业园区科智路 9 号阿诺精密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 7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共 24 项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 7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放弃优
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关于阿诺精密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硬质合金数控刀
片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共 6 项议案。
       4.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 7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2 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相关决议。

       (2)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共 17 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相关决议。

       (3)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关于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 2 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相关决议。

       2.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截止报告期末这 3 次股东大会所
审议的议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情况、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

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根据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制定薪酬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

情况。

    二、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董新

龙先生、徐衍修先生和黄惠琴女士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

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

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

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三、2022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推进公司治理建设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精神,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

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进一

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

平。


       (二)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


       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运作,通过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的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

策效率。

       (三)加强培训学习


       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监管部门和深

交所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自

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各位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科学决策

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向各位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度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责,

充分发挥经营决策和指导作用,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