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宁波
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斯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鲍斯股份2021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募集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7,340,89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9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
币 13,911 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费 500 万元后,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账号为 64010122000773577)人民币 13,411 万
元。另扣减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75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134.93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29.47 万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7.86 万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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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
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暂时补充
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已经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组募投项目完结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告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4,050 万元用于交易现金
对价、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中 6,908 万元将用于新世达“年产 800 万支蜗杆轴技改
项目”、2,353 万元将用于新世达“高精度蜗杆轴系列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
万元用于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结,节余募集资金 2,057.52(含利息收入)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上述专户
结余的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鲍斯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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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
(银行账号:6401012200077357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银行账
号 :64010122000774262 ) 、 广发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奉 化 支 行( 银 行 账号 :
9550880202063900412)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上述专户结余的募集资金已转入
公司基本户。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蜗杆轴技改项目及研发中
心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组募投项目完结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结,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2,0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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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利息收入)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
资金专户中结余的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十、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2022年4月22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宁波鲍斯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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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
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鲍斯股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鲍斯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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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陈金林 李广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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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911.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72.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 入金额与承诺投 进度(%) 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项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2)/ 生重大变
(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3)=(2)-(1) (1) 化
募投项目:
-272.95 不适用
1.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否 4,050.00 4,050.00 - 4,050.00 0 100.00% -- 否
[注] [注]
2.年产 800 万支蜗杆轴技改项目 否 6,908.00 6,908.00 0 6,264.70 -643.30 90.69% 2020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3.高精度蜗杆轴系列产品研发中
否 2,353.00 2,353.00 0 957.57 -1,395.43 40.70% 2020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4.支付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
否 600.00 600.00 - 600.00 0 100.00% -- -- 不适用 否
用
募投项目小计 - 13,911.00 13,911.00 0 11,872.27 -2,038.73 85.34% -272.95 - -
合计 - 13,911.00 13,911.00 0 11,872.27 -2,038.73 85.34% -272.9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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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新世达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92.2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已完结,募集资金结余 2,057.52 万元,已永久补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上述专户结余的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支付交易现金对价项目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9 年度,效益指标为宁波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本期沿用上期的效益指标,宁波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95 万元,其中本期计提商
誉减值金额 977.03 万元,扣除商誉减值后 2021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704.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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