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衍修 已离任)2023-04-21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不存在缺席或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其中以现场方式参加 2 次,以
通讯方式参加 3 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
大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了 2 次,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席 1 次。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事项意见
类型
2022 年 1 第四届董事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的独立意 同意
月 26 日 会第十一次
1
会议 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
第四届董事 同意
2022 年 4
2 会第十二次 酬的独立意见
月 22 日
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同意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重新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第四届董事
3 10 月 21 会第十四次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签订一揽子协议的独立意
日 会议 同意
见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
2022 年
4 会第十五次 同意
12 月 2 日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
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
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2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等进行检查,了解公司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关
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真实、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做一名称职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人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自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3
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衷心地感谢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 2022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衍修
2023 年 4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