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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丽盛: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政府签订土地房产回购协议书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政府签订土地房产回购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盘活存量资产,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苏州普丽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食品”)与吴江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土地房产回购协议书》。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政府签订土地房产回购协议
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简介
    本次交易系苏州食品生产经营用地,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066
号,土地面积44,642.4平方米、房产面积43,736.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苏(2016)
吴江区不动产权第 9032325 号、苏(2016)吴江区不动产权第 9032027 号、苏
(2016)吴江区不动产权第 9032380 号】。
    三、本次回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上述土地及房产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680万元(壹亿壹仟陆佰捌拾万元整)。
    2、搬迁时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12个月内搬离,并将回购对象完整移
交甲方,并经双方书面确认,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回购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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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可以在对乙方的付款中直接扣除。
    3、付款方式:自签订本协议,乙方移交不动产权证并经查验无抵押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成交价的50%,甲方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手续和不动产权证注销手续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成交价的40%,乙方搬
迁结束土地厂房移交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10%尾款。
    四、本次资产出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苏州食品土地房产政府回购有助于公司盘活低效资产,提高运营效率,
增加现金流。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虽已签署《土地房产回购协议书》,并约定了明确的实施时间,
但因交易对方内部程序的原因,具体履行过程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对公
司业绩的影响也尚需年度审计机构的确认。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土地房产回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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