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丽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19-009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海普丽盛三环食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环”)因生产经营需要,
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及授信额度内
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整,担保期间为最高债权额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公司拟以位于申滨南路 998 号 701、702、703、
705、706、707、708、709 室的房产(证件编号: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67 号、
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53 号、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54 号、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56 号、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61 号、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64 号、
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65 号、沪房地闵字 2016 第 073166 号)对前述融资提供
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三环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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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上海普丽盛三环食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726509541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3 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支路 84 号 23 幢
法定代表人:姜晓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食品机械设备生产及销售,包装材料销售,食品设备工程,从事
食品机械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三环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6,585.87 24,748.41
负债总额 12,997.18 10,989.8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2,997.18 10,989.80
净资产 13,588.69 13,758.61
资产负债率 48.89% 44.41%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802.56 12,437.01
利润总额 1,922.33 483.93
净利润 1,650.30 343.05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上海三环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称为“南京银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Ec153231901280010)、《最高额抵押合同》(Ec2532319012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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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公司对上海普丽盛三环食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称为“上海三环”)与南京
银行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合同》(合同编号为 A0453231901280006)项下的主
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及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位于申滨南路 998
号 701、702、703、705、706、707、708、709 室的房产),被担保的主债权系
《最高债权额合同》(合同编号为 A0453231901280006 )项下债权确定期间内
(自 2019 年 01 月 28 日 起至 2020 年 01 月 28 日 止),在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内,南京银行为上海三环办理具体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
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环生产经营需
要。上海三环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确定的担
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同意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上海三环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
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行为不
会对公司及上海三环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
CO.M.A.N 担保金额为 200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 1,546.68 万元);对苏州普丽盛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对江苏普华盛包
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对上海三环申请银行融
资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 7,546.68 万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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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占公司 2017 年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7.75%。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三环 2017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 2018 年第三季度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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