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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丽盛: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11-12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或“公司”)正在筹划
重大置换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重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
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已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有关主管部
门的原则性批复文件。
    2、交易对方对拟售予公司的标的资产预计拥有合法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且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推进发展战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加独立性,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已出
具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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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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