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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丽盛:关于追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19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丽盛
三环食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环”)在对相关交易自查时,发现
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现说明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三环与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普狄工业智
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狄”)合计发生关联交易 2,467.36 万元,具体
如下:
    1、公司向上海普狄采购设备,交易金额为 2,345.13 万元;
    2、公司向上海普狄出租厂房(含水电费),交易金额为 114.02 万元;
    3、上海三环向上海普狄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为 8.21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普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普狄工业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85Q92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 2099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于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83.33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30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科技及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设备及配件生产,机电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成
套设备、工业机器人、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冷设备、印刷机械及配件、通讯
设备及配件、物流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及配件、五金制品、水暖阀门、金属制
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普狄经营情况
    上海普狄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477.96 万元,净利润为-702.78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为 741.0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持有上海普狄 33.60%的股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的规定,上海普狄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公司与上海普狄开展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普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追认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上海三环因经营需要,向上海普狄采购商品、出售
劳务及租赁厂房等,公司与上海普狄发生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如下:
                                                                  追加确认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主体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时间
                                                                  (人民币万元)

上海普狄       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设备   2020 年 6 月                2,345.13

上海普狄       公司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   2020 年 1 月-12 月            114.02

                                                                                 2
上海普狄    上海三环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20 年 4 月-5 月        8.21

                            合计                                   2,467.36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主要为设备采购及厂房租赁,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
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公司向上海普狄采购设备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标的:智能物流系统设备
    (2) 交货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交货地点:公司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货款;设备到货合格入库
           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30%货款;设备最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30%货款;最后 10%货款为合同质量保证金,于设备正式验收合格之
           日期满 12 个月后支付。
    (4) 违约责任:因上海普狄原因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设备金额千
           分之五的违约金。
    (5)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须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 合同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公司向上海普狄出租厂房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租赁物业: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 2099 号部分厂房
           及办公用房。
    (2) 租赁期限: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含起止日
           当日)。
    (3) 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 25 万元;上海普狄应在每季
           度首月 5 日之前支付本季度租金。同时,上海普狄应按期支付应承担
           的水电等费用。
    (4) 违约责任: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上海普狄不得解除本协议。否则,

                                                                         3
              应向公司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 争议的解决:如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
              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普狄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合同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上海三环向上海普狄提供劳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应上海普狄要求,上海三环自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开始向上海普狄派
遣工人临时工作,按照双方约定的每人每天 8 小时 350 元计算。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 7 日内,上海三环开具全额发票后,上海普狄
一次性付清劳务款项。
       (3)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4)争议解决:如发生执行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向上海普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就上述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予以
高度重视。公司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关联方清单维护及确认工作,要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整提
交关联方清单并及时更新,由公司证券部安排专人对关联方信息进行维护,并对
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跟踪,确保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的合规履行。公司将进
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从严进行关联交易的识别,严格履行关
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
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确认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
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
意该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追认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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