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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丽盛:华泰联合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2021-04-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上市公司”)拟重
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资产
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在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产的情况核查如下: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资产出售的意向性协议》等议案,上市公司拟出售意大利子公司 CO.M.A.N.
Costruzioni Meccaniche ArtigianaliNoceto S.r.l.公司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该项交易尚未完成。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所涉未完成及本次拟实施的重大
资产重组外,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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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的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卞建光              蒋坤杰                陈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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