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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丽盛: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2-08-26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2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
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
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
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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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确定。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六条     公司根据非独立董事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所承担的责任、
风险、压力以及同类上市公司相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了不同的薪酬标准,按月
平均发放。

    (一)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

    以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二) 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

    固定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三) 与公司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非独立董事

    与公司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年度津贴。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
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
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第八条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
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第四章 薪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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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
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

    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
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
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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