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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泽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京津冀润泽、天星汇)2023-02-13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润泽科技
股票代码:30044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13 幢 1 单元 101 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 1 号院 4 号楼 6 层 601-65 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润泽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润泽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释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3




                                                                  2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及北京天星汇市政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程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润泽
                   指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京津冀润泽          指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天星汇              指   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因润泽科技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套资金发行股份导致信息义务披露人合计所持润泽科技股
                         份比例由 71.5940%下降至 61.5779%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001MA0F5AJC49
 法定代表人            周超男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13 幢 1 单元 101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
 经营范围
                       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周超男持有京津冀润泽 75%的股权,为京津冀润泽控股股东、实
 股东情况              际控制人;朱宏斌持有京津冀润泽 15%的股权;周宏仁持有京津
                       冀润泽 5%的股权;李萍男持有京津冀润泽 5%的股权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    在润泽科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技任职情
                                                               留          况
                       执行董
  周超男       女                   中国          河北省        无        董事长
                     事,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6787807338
 法定代表人            李笠



                                            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 1 号院 4 号楼 6 层 601-65 号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零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
                    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企业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 年 8 月 6 日
 经营期限           2008 年 8 月 6 日至 2028 年 8 月 5 日
                    天童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周超男女士持有 75%的股权)持有天星
 股东情况           汇 70%的股权,为天星汇的控股股东;李笠持有天星汇 30%的股
                    权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    在润泽科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居    技任职情
                                                              留          况
                                                                        董事、总
   李笠      男    董事长        中国          河北省         无
                                                                          经理
   朱彤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无
  李萍男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无
  陶沿成     男    经理          中国          北京市         无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津冀润泽、天星汇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超男女士
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除持有润泽科技的股份外,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133,446,905 股股份。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820,420,678 股变更为 953,867,58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公司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持股比例由 71.2678%被动下降至 61.2974%,一致行动人天星汇持股数量亦未发
生变动,持股比例由 0.3262%被动下降至 0.2805%。




二、未来 12 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33,446,905 股,公司总股本由 820,420,678
股增至 953,867,583 股。京津冀润泽、天星汇未参与本次发行,持股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京津冀润泽              584,695,846        71.2678%   584,695,846     61.2974%
       天星汇               2,676,016         0.3262%     2,676,016     0.2805%
       合计               587,371,862        71.5940%   587,371,862    61.57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京津冀润泽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
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133,446,905 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公司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
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71.2678%被动下降至 61.2974%,一致行动人
天星汇持股数量亦未发生变动,持股比例由 0.3262%被动下降至 0.280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润泽科技股票均为有限售条件 流

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润泽科技股票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 限制情

形。

                                        7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0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义务披露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至地点:润泽科技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316-6081283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所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张支路 84 号 26 幢
股票简称       润泽科技                   股票代码     300442.SZ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             开发区楼庄路 9 号 13 幢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披露义
             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汇市政工             1 单元 101 室、北京市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程有限公司                             通州区榆西一街 1 号院
                                                    4 号楼 6 层 601-65 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有 无一致行 有 
             减少 
份数量变化                              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务 人是否为 是 □
公司第一大股 否 □                      上 市公司实 否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权益变动方式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587,371,862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71.594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   587,371,862 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61.5779%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0.0161%


                                     13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注:本次上市公司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是由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
害上市公司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其在持股
股东权益的问
               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清偿其对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注:本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下降是由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
债提供的担
               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其在
保,或者损害 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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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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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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