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风电: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7-08-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雷风电”、“公司”)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及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金雷风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以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实施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
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以总
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以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人
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议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
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以总
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
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4、该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金雷
风电增加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以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曾丽萍 朱艳华
保荐机构(签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