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风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28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公告编号:2017-086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
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
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
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
该项目中反映。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