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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雷风电: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公告编号:2018-016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
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大兆瓦风力发电主轴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77,285,470.37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低于单个
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6】992 号文核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508,401股,发行价格68.95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448,754,248.9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669,897.82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432,084,351.13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7月20日出具了瑞华验
字【2016】3702001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
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莱芜钢城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
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大兆瓦风力发电主轴产业化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累计总投入372,194,486.60元,占承诺投资总额
的比例为82.94%。截止2018年3月31日,项目已实际投入348,715,102.84元
(其中338,777,077.62元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9,938,025.22元是募投项
目建设中领用自有材料),还有23,479,383.76元的设备和工程尾款尚未支
付。截止2018年3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100,764,854.13元,扣除
尚未支付的工程和设备尾款后节余77,285,470.37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17.22%。
    大兆瓦风力发电主轴产业化项目投入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累计总投入
                     实际可                                        项目节               项目专     节余募
         承诺投                                                               利息收
项目名               使用募                                        余募集               户节余     集资金
         资总额                  募集资      自有资                           入净额
  称                 集资金                            小计⑤=     资金⑥               合计⑧     比例⑨
           ①                    金投入      金投入                           ⑦ 注2
                       ②                              ③+④       =②-③               =⑥+⑦     =⑧/①
                                 ③          ④注 1
大兆瓦
风力发
电主轴   44,875.43   43,208.44   36,225.65    993.80   37,219.45   6,982.79    745.76   7,728.55   17.22%
产业化
项目
  注1:自有资金投入为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领用的公司自有材料。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系:(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2)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
本着务实的原则,在满足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优化了项目设计和施工方
式,在材料、设备等采购过程中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降低了采购价格,同
时加强对项目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项目开支。(3)科
学、合理管理募集资金,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提高了资金的
使用效率。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
金项目专户节余金额77,285,470.3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设
备、工程尾款等23,479,383.76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待满足
支付条件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后由募集资金项目专户支付。
    五、相关审批及核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低于单个
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
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