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雷风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再融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金雷风电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4 月成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0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 行价 31.94 元,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126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为 281 万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359,64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333,948,91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2015 年 4 月 17 日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5]第 37020002 号《验资报告》。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汇入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74100154500005369 175,000,000.00 1617031229200039133 78,99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 1617031229200039257 79,958,913.00 合计 333,948,913.00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92 号”文核准,于 2016 年 7 月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08,401.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95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48,754,248.95 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084,351.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2016 年 7 月 1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瑞华验字[2016]37020013 号《验资报告》。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汇入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15680301040022120 11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 37050162630109777777 11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 1617031229200039133 110,000,000.00 浙商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 4580000010120100023662 102,084,351.13 合计 432,084,351.13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0.00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0.00 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0.00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5,128,106.19 加:期初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本期到期收回 2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999,771.75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72,448,626.55 减: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尚未到期收回 8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37,679,251.3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5 年 5 月 13 日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连同保荐机构 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 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74100154500005369 于 2016 年 9 月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钢都 1617031229200039133 0.00 支行 1617031229200039257 于 2015 年 8 月销户 合计 0.00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15680301040022120 24,327,826.5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钢支行 37050162630109777777 13,351,424.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都支行 1617031229200039133 0.00 浙商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 4580000010120100023662 0.03 合计 37,679,251.3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附表 1-1: 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394.8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31.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前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效益 更) (2) 大变化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2.5MW 以上风力 发 868.08(注 2016 年 3 否 25,399.00 28,893.75 27,821.37 96.29% 5,317.67 是 否 电机主轴产业化 项目 1) 月 2、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2015 年 5 否 8,000.00 7,995.89 7,997.57 100.02% 不适用(注 2) 否 关的营运资金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3,399.00 36,889.64 35,818.94 5,317.6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33,399.00 36,889.64 868.08 35,818.94 97.10% 5,317.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实 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原计划在公司募投项目土地(证书编号莱芜市国用[2012]第 0207 号)上 新建车间厂房和设备,为优化生产布局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扩大了车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的投资规模,扩大后募投土地上仅新建锻压车间和粗加车间,精加车间和成品车间在公司新征用的莱 芜市钢城区里辛镇街道办事处郑王庄村(已经取得成交确认书)上实施,该土地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取 得。该事项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 经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 式、实 施地点的议案》,由于原募投项目编制至今已经三年多的时间,风电整机市场向大兆瓦 级过渡较快, 对大兆瓦主轴需求增多,60MN 锻压机在可预见的未来难以满足客户需求,将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 1 台 60MN 锻压机变更为 1 台 80MN 锻压机。 公司在上市之前,根据发展需要陆续用自有资金在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有土地上扩建了热处理车间,该车间厂房 尚未充分利用,为提高投资效益并充分利用原有厂房闲置面 积,募投项目将不再新建热处理车 间,只需要在公司原有热处理车间厂房中增加募投项目中设备即可 达到募投项目所需产能和效 益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 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7,559,436.0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7,559,436.03 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 证,并出具了“(瑞 华核字[2015]37020032 号)”《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齐鲁证券有限公 司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意见》,公司以募 集资金 67,559,436.0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首发募投”2.5MW 以上风力发电机主轴产业化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 0,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全部投入到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已于 2016.09 月份使用完毕,本年度投入金额 868.08 万元,为自有资金投入。 注 2: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系补充营运资金,该部分资金不单独产生效益。 附表 1-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208.4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44.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022.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前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计 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效益 (2) 大变化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非公开发行项目-大兆 2017 年 12 瓦风力发电主轴产业 否 44,875.43 44,875.43 18,315.38(注) 33,093.41 73.75% 2,260.07 是 月 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4,875.43 44,875.43 18,315.38 33,093.41 73.75% 2,260.0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44,875.43 44,875.43 18,315.38 33,093.41 73.75% 2,260.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96,553,270.14 元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瑞华核字[2016]37020043 号)”《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经核查后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公司以募集资金 96,553,270.1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报告期内 公司对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以自有资金垫付的支出置换募集资金 224,317.8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大兆瓦风力发电主轴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的余额为 11,767.93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投专户 3,767.93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本年度投入额 18,315.3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17,244.86 万元,项目建设领用自有材料投入 1,070.52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 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雷风电《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金雷风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 雷风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原 始凭证、关于募集资金的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雷风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雷风电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预先投入、改 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丽萍 朱艳华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