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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雷风电: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04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编号:2018-030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
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张家岭村山东莱
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8 名,所持股份
131,401,0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9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7 名,所持股份
131,383,3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899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名,代表股份 17,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07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
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关于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1,3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恩颖、郭芳晋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