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
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
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瑞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的独立性, 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 瑞华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
作报酬。
公司已就变更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瑞华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瑞华
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合伙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
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
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
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致同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提出了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为致同事务所的建议。
2、公司于 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
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致同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